十八届四中全会决议明确提出“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2017年6月,全国人大审议修改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正式确立公益诉讼检察制度。
绵阳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红率队赴安昌河调研生态河堤建设情况
坚持以能动履职理念为引领
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深化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制定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服务保障乡村振兴13条意见,办理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涉乡村振兴领域公益诉讼案件580件。助力疫情防控,办理涉疫公益诉讼案件4件。着力维护复工复产秩序,安州区检察院引导一消毒用品企业完善检测、备案程序的做法获最高检充分肯定。
2022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紧扣省委书记王晓晖来绵调研讲话和市委常委会(扩大)会议贯彻意见中关于做好防汛减灾的要求,开展“公益诉讼助推河道行洪排涝安全问题整治”专项监督活动,着力确保安全度汛;紧扣省委常委、市委书记曹立军在两次全市重点工作推进会上提出的强化生态环境部门与检察机关协作配合共护生态环境的相关要求,市检察院联合市生态环境局召开生态环境行政执法和公益诉讼检察衔接协作座谈会,明确建立常态化联动协作机制,对部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线索进行联合研判和协作调查;紧扣市委关于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立足于安全风险源头管控、查堵安全生产漏洞,围绕交通运输、危化品经营管理、森林防火、燃气管道、乡镇电力基础输送设施、老旧居民小区消防安全等行业和区域,部署开展安全生产领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办理安全生产领域公益诉讼案件83件。
绵阳市检察院公益诉讼和检察技术部门干警在对取样污水进行快速检测
游仙区检察院针对城区窨井盖安全问题展开全面排查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
更好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
扎实开展“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专项监督活动。聚焦群众用药安全,督促已被注销药品证书的酚酞片在绵阳市内所有药店全部下架。聚焦群众“脚下安全”,督促消除窨井盖设施安全隐患67处。聚焦群众饮水用水安全,督促纠正污水处理厂非法排污、“直饮水机”存在安全隐患,以及饮用水水源地范围内垃圾堆积、违法进行畜禽养殖、违法垂钓等问题80个。聚焦群众出行安全,督促整治城区道路中心隔离护栏存在的安全隐患。聚焦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依法适用惩罚性赔偿制度严惩涉“地沟油”等食品安全违法行为。
北川县检察院邀请人民监督员到传统村落对检察建议整改情况跟进监督
坚持以司法办案为根本
突出监督重点促进问题有效整改
近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共立案办理行政、民事公益诉讼案件2501件,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1081件,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8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183件,单独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案件10件,有2件被最高检评为典型案例。其中,办理大气污染、土壤污染、非法排放废气、污水直排、违规堆放垃圾等生态环境领域公益诉讼案件645件;办理野生动植物、耕地及基本农田保护等生态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356件;办理销售假冒伪劣、有毒有害食品等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105件;办理土地出让金欠缴、长期闲置等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公益诉讼案件62件,督促收回国有土地出让金17.7亿余元;办理社保基金安全、税收行政收费征管等国有财产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200件,督促收回国有财产9094万余元。
绵阳市检察院对一起非法捕杀珍贵野生动物、破坏生态资源案件提起单独民事公益诉讼(左二为特邀检察官助理)
绵阳市检察院公益诉讼和检察技术部门干警在办案一线进行土壤取样检测
坚持以制度建设为支撑
市检察院制定《公益诉讼案件特邀行政专业人员兼任检察官助理工作实施细则》,邀请相关行政机关行政专业人员兼任检察官助理,提供专业支持。会同市中级法院、市财政局等19家单位会签《绵阳市公益诉讼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强化公益诉讼资金管理,及时有效对受损的公益进行救济。联手市河长制办公室在全省率先创设“河湖检察官”制度,做法得到省、市领导的高度肯定,并被《中国水利报》等媒体宣传报道。平武县检察院与青川县检察院协作建立大熊猫国家公园跨区域保护公益诉讼检察协作机制。北川县建立全市首个公益诉讼检察补植复绿警示教育示范基地,做法受到全国人大代表高度评价。
江油、梓潼、盐亭、三台四地检察机关根据潼江流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中加强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跨区域协作机制开展联动巡河(图为梓潼县检察院干警在潼江玛瑙—龙树段巡河)
北川县检察院牵头建立全市首个公益诉讼检察补植复绿警示教育示范基地